对于现在的听障人士来说,
助听器是否能够报销关系着切身利益,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,毕竟
助听器本身并不便宜。
医疗保险对药物和医疗设备的报销有一定的规定,如甲类和乙类药物是可以报销的(甲类药物由于是临床必需、使用广泛、疗效好、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,所以属于全额报销,乙类药物一般报销90%,个人承担10%),而一些进口的药物、医疗设备则不属于报销范围。简单的说,助听器虽是医疗器械,但暂时还不属于医疗保险保险范围。
听力障碍的人属于残疾人范围,谁都不愿意在身上加一个医疗器械才能正常生活。出现听力损失也并非我们意愿,也许我们能够通过一些方法及早的预防,避免听力损失加重。但有些就像自然灾害,避免不了,例如人的衰老,各方面身体机能下降,听力也随着下降,不得不佩戴助听器才能正常的与家人说说笑笑。一个老人若长期处于封闭状态,孤立,也会影响寿命。还有一些长期在嘈杂环境中工作的工人,长期受声音的刺激,听力势必会受到影响。有些会说可以不从事这份职业的,即便你不从事,也有其他人来做,社会需要发展,人需要生活。还有一类最为可怜,先天性听力障碍的婴儿,他们一来到世上就失去了聆听美好的能力,这对他们来说是多么的不公平。
基于以上种种原因,希望国家能够早点把助听器纳入医疗报销范围,给一些家庭条件困难的人,带来更多的希望。同时也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人,能够动动你们的手指,转发分享。帮助到你身边或者周围有听力障碍的人。毛主席说过,人多力量大,大家联名上书,一定会让这件事更早的落实。
关于划分医疗报销范围由一点小小提议:购买国产助听器能报销,购买国外品牌尽量不予报销,毕竟还是要支持国内事业的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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